市直律师所相关人员:
请仔细参阅本通知附件,按照团费缴纳标准于2月底前至市律协秘书处缴纳2010年度个人团费,谢谢合作!
联系人:彭飞帆 联系电话:83331760
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
团佛字〔2011〕7号关于做好2010年度团内统计情况上报与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.doc
共青团广东省委关于团费收缴、管理和使用的规定.doc
(市直)佛山共青团员汇总表.doc